1.辦理對象:需要辦理成績單的廣東省自考考生。
2.辦事依據:應考生需要。
3.辦事條件:申請人參加過廣東省自學考試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。
4.所需材料: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(須與辦理自考準考證的證件一致)、準考證。
5.辦理程序:考生網上辦事服務系統申請→省考辦審核→省考辦出具成績單→網上辦事服務系統顯示可打印狀態→考生自行下載、打印。
6.受理部門: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。
7.申請方式:考生登錄網址www.eeagd.edu.cn/selfec/網上辦事服務系統申請。
8.申請時間:不受時間限制。
9.辦理期限:1個工作日。
10.收費標準及依據:不收費。
11.聯系電話:(020) 89338633(辦公時間)。
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
2019年10月11日